看到那个打人视频后我做了三件事
早上蹲马桶刷朋友圈,突然蹦出个视频缩略图。三个壮汉围着一小孩拳打脚踢,那孩子抱头缩墙角的模样看得我拳头都硬了。视频才18秒,我愣是重播了四五遍——不是我有病,是得看清施暴者穿啥衣服、巷子口电线杆上有没有摄像头。
抄起手机就给我当律师的发小打电话:“赶紧看群里!这要是真的得进去几个?” 等回复的功夫,我自己先翻开了刑法书。手机啪嗒掉桌上三次,直接用胶布把书脊粘成扇形固定——第234条故意伤害罪那页,折痕深得快透纸背了。
三种下场摆在施暴者面前
发小回电话时我正拿苹果手机对着视频逐帧截图。“看见那穿黑T恤的没?”我把截图放大到模糊,“他抄路牌砸人后腰这动作,够上轻伤标准了。”
- 踩线轻伤:比如受害人耳膜穿孔这种,施暴者准备蹲三个月到一年。发小在电话里冷笑:“现在监控遍地都是,这种傻子铁定按顶格判。”
- 重伤起步:要打出粉碎性骨折或脏器损伤,刑期直接窜到三年以上。我翻着去年本地判例补充:“菜市场那个用扳手敲人脑袋的,按十年算的。”
- 打出人命:视频里有个穿豆豆鞋的连续踹头,看得我后背发凉。这种往死里打的,十年都打不住。
重点来了!三打一算团伙作案。我拿红笔在刑法书293条画了个圈——这条叫寻衅滋事罪。发小在电话那头啪啪敲键盘:“去年城西那伙围殴学生的,寻衅滋事+故意伤害,主犯被堆到八年半。”
查完法条我干了个蠢事
下午越想越气,骑车直奔视频里的城中村巷子。结果墙根处尿骚味熏得我直犯恶心,数遍整条巷子就三个摄像头:两个是商铺自己装的假模型,真正能用的那个探头,蜘蛛网都结成了盘丝洞。
蹲点半小时,突然瞧见俩穿校服的小孩往墙上贴东西。凑近一看是张A4纸,标题写着“悬赏寻找殴打学生目击者”。我摸出裤兜里的薄荷糖塞给他们:“警察来过没?”小孩摇头跑开时,夕阳把悬赏单照得像块狗皮膏药。
写在的话
去年我堂弟被人踹断肋骨,监控拍到施暴者戴着摩托车头盔。官司打了十个月,对方律师抓着“不能百分百确认身份”这点死磕。昨晚堂弟在家庭群里发康复视频,左胸那条二十厘米的疤像蜈蚣似的爬着。
回到家把刑法书塞回书架时,突然摸到扉页夹着的汇款单——那是三年前我骑电瓶车撞了老太太赔的钱。当时交警指着路口探头说:“拍得清清楚楚,你全责。” 法律从不当场报应,但总会卡着截止日期来敲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