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天下午刷手机看到《魔界复仇密码》的推荐,封面那个带血痂的恶魔角直接戳到我心坎里了。立马在读书APP下单电子版,等加载的时候还特地从冰箱摸了罐冰可乐。结果刚读序章手里的可乐罐就被捏凹了——开头五百字就交代主角全家被魔族屠村,七岁小男孩躲在灶膛里眼睁睁看着妹妹被拖走,指甲在泥地上刮出十道血痕。
读到半路实在扛不住了
熬到凌晨两点看到关键转折点彻底破防。主角潜伏十年终于混成魔王副将,庆功宴上弯腰给魔王斟酒时,突然认出对方佩剑挂着妹妹的乳牙项链。作者写他"手背青筋暴起像要撑破皮肤,酒壶里的红酒却在半空划出优雅的弧线",这段描写让我直接把手机砸在被子上,冲进卫生间用冷水冲了三遍脸。
最绝的是书里那些细节伏笔:
凌晨四点的阳台电话
合上书已经听见鸟叫了,胸腔跟堵着岩浆似的。翻出七年没联系的大学室友号码打过去,开口就说"你还记得大二那年帮我妹妹买退烧药不"。那家伙在建筑工地守夜,听我带着哭腔讲完整段剧情,他那边搅拌机轰隆隆响着喊:"操!老子现在就去下单!"
刚才出门买早餐又绕到社区捐书箱,把书架上的成功学鸡汤全塞了进去。留了张字条压在箱底:"要复仇就彻底点,学学《魔界密码》男主角"。这会儿啃着冷掉的油条在想,好的故事真是把人心当铁矿石炼,再硬的壳都给熔出芯里那捧滚烫的血来。